(相关资料图)
因实施龙港市舥艚渔港小村建设项目,需对项目所涉老陡门及永安社区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结合该地块房屋实际状况,将龙港市舥艚渔港小村建设项目涉及房屋征收范围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
老陡门社区桂泉路阴均水闸始至舥艚大桥路段沿线两侧,西北至沿海岸线,东南至山体沿线范围(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见附件)内住宅类用房及企、事业非居住类用房。
二、暂停实施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本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事项或行为:1.房屋转让、析产、分割、赠与;2.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3.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4.设立和变更房屋租赁关系;5.户口迁入或分户;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7.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不予赔偿。
特此通告。
附件:房屋征收范围红线图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标签: 房屋征收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