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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平均需要花费数日才能办结,耗费了大量的警力,现在通过简案快办机制,一般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全流程简化,提升了民警的办案效率,也切实减轻了民警负担。”3月21日,同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马会云说。
3月12日凌晨1时,同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嫌疑人马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马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2.9毫克/100毫升,后又依法对其血液样本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结果为133.44毫克/100毫升,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3月12日凌晨1时至3月13日17时,历时41个小时,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对马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完成侦查取证工作后,移送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民警从处警、取证、立案、调查、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审查起诉不到48小时,在一般危险驾驶刑案办理上,跑出了“加速度”。
今年,同心县公安局会同当地检、法机关,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制定简案快办机制、统一证据标准,在全区首创推行了认罪认罚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适用立案后48个小时移送审查起诉机制。简案快办机制,有效解决了惩戒不及时等问题,极大地减少了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期限过长带给当事人的讼累,同时有力推动了案件简繁分流,缓解了基层办案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
自该机制运行以来,同心县公安局速办一般危险驾驶案件平均用时仅26个小时,实现了执法办案效率和司法资源共享的双向提升。(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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