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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启动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提醒书“两书同达”机制,旨在提高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管理水平,引导失信主体及早纠正失信行为。
“两书同达”工作机制规定,对因违法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相关信息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公示的法人,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做好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提醒工作、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提醒函》。
《告知提醒函》主要包括:该行政处罚决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各级政府部门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如何申请信用修复;公益性提醒等相关内容。
经营主体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处罚信息将被公示于政府网站,由于对信用修复政策不了解、流程不熟悉,导致失信主体在参与招投标、融资贷款、评优评先方面造成很大困扰。昆明市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提醒书“两书同达”的工作机制,对于帮助失信企业及时信用修复、降低失信企业负面影响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服务前移、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方式,全力当好企业发展“辅导员”,有效促进释放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企业重回竞争“快车道”。(云南日报 记者王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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